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股权代持又可以被叫作: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股权代持通常是指,实际出资人和别人约定,通过该人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这种情形下,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一般就只可以通过协议来确定,存在着代为持有股权或者是股份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