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案底能坐飞机。 限制乘坐飞机的人群具体如下: 1、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3、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4、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 5、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6、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7、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8、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9、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三十一条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对旅客、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有效乘机凭证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加注验讫标识。 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