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后,肇事者是否还有责任? |
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后,未得到赔偿的其他损失可以向肇事者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或按比例分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最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后,仍有其他损失未得到赔偿的,受害方能向肇事者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理赔后,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是否消失? 交通事故理赔后,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并不会完全消失。尽管肇事者可能已经通过理赔程序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金额,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造成事故的行为免责。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者仍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此外,理赔金额通常只涵盖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而无法弥补其身体伤害或精神痛苦等非经济损失。因此,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后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能需要接受司法程序的审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语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后,受害方仍可依法向肇事者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赔偿不足,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理赔并不免除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可能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