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相关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的 债务 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 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