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债务由公司以其财产清偿。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