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自己要先垫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仅有车损的,对方车主可以先去修车,然后告知全责方车主修理的费用价格。全责方车主再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核对好金额是否准确。第二,全责方车主再询问自身车辆的保险公司,问清理赔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单据、发票之类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向对方车主收取相关材料;第三,如果对方车主还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该额外索赔内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可报销,全责方车主可先行垫付。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则全责方可不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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