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他形式的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是订立的公证遗嘱的话,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此时遗嘱要生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公证手续,不然的话公证遗嘱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必须要给遗嘱办理公证。只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的效力等级是,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得以公证方式撤销或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