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的成立工作流程 |
释义 | 业委会成立的流程: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首先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均为无偿服务。 2、筹备组开始工作,起草公约和章程,决定成立的时间和组成人数,汇集业主名单和参选业委会成员的业主资料。 3、书面发放资料,将章程、参选业主资料、选举办法、选票、时间发给每户业主,并同时完成签收收条。 4、召开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进行验票工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选出委员成立业委会,通过公约章程。 5、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人数为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民法典业委会成立的条件程序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为: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成立的程序为: 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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