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认监护人资格? |
释义 |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认监护人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未成年的监护人一般为父母。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3、确认监护人资格的其他方式。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由其他人担任监护人 由其他人担任监护人的有以下情况: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成年监护人有哪些 未成年监护人有: 1、法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2、委托监护人,即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设立的监护; 3、指定监护人,即具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与监护人发生争议时,由监护权机关指定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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