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没有限制租房合同的最短租赁期间,一般是由双方协商,符合合同成立条件即可。但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且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