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了三方协议不想去了的办法: 1、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义务的书面表达,以解决应届毕业生的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该协议在毕业生向单位报告并正式接受后终止; 2、三方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签署的就业意向,而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向单位报告,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