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签三方协议,可以吗? |
释义 | 一、工作内容 三方协议里面约定提供什么岗位的,实际中就必须是提供该岗位,若是实际工作与专业不符的,可以按如下方式解决: 1、实际工作和专业不符的,可是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用工保护或者用工条件,那么,这就可以提出离职要求。 2、当然,在解决好着纠纷的时候,可以跟用人单位先行协商,让用人单位进行调岗,若是如此协商没有借过的,也可以提出离职要求。 二、违约金 签订三方协议后并不当然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得看具体协议书内容而定。 1、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就应该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过高的,是可以要求减少的。 2、如果协议中没有相关违约金的规定,那么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而就约定违约金数额问题,通常上不宜过高,否则,当事人可就违约金问题起诉至法院,法院权衡后通常会酌情降低赔付违约金金额。 另外,因为用人单位一直没有来签劳动合同,另一方主动提出辞职的,提出辞职后不需要赔偿。因为大学生在毕业后,已经成为一名正式的劳动者,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双方必须要重新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辞职而不需要任何赔偿。 此外,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以下细节: 1、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5、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无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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