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断缴一个月补缴会不会影响生育津贴领取 |
释义 | 社保断缴一个月补缴不会影响生育津贴领取。 社保断缴一个月是可以补缴的,如果不补缴的话会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但是如果补缴的话,就不算断缴,对生育津贴的领取不会有影响。生育津贴一般需要连续缴满6-12个月,具体需要看各地区相关规定,期间不能断缴生育险是不能自己交的,因为个人无需缴费,由公司负担。生育险也不能单独补缴的,因为它是和“五险一金”中的其他“四险一金”绑在一起的,要补缴,必须五险一金一起补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孩子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规则,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工人予以必要的经济赔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规则。生育保险报销要求工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 1、用人单位为工人累计交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交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限定。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4、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5、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6、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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