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买卖与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宅基地买卖与转让需满足五个条件:1)双方为村集体成员;2)经村集体同意;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5)宅基地与房屋同时转让。 法律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才可以将宅基地进行买卖与转让: 1、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转让与买卖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 2、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如受让人已有宅基地的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等,就不能再接受别人宅基地的出让。 5、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法律法规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其次,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宅基地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确保宅基地的合法性和权益的稳定性。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宅基地的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此外,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和规范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进一步保障农民的权益。最后,加强宅基地的土地确权工作,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确保,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与转让需符合五个条件,包括双方为村集体成员、经过村集体同意、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受让人符合分配条件以及宅基地与房屋同时转让。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管理和土地确权工作。这些措施综合运用,将有效保障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的幸福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v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防沙治沙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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