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计税工资如何计算 |
释义 | 什么是计税工资计税工资,指纳税人以各种形式(含实物)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各种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等。纳税人工资项目扣除,具体规定有:1.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发放在“两低于”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2.对饮食服务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3.未实行上述办法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办法,其发放工资每月在800万元以内(特殊行业浮动20%),按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计税工资”是用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一个概念。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方面的规定,可以列入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标准(按全年平均人数计算,现规定为960元月)。在标准限额以内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计算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则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在个人所得税计税过程中,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在扣除费用扣除额标准(现规定为1600元月)后的部分,在税收学上称之为应纳税所得额额(也简称为“应税所得额”或“计税所得额”)。个税计税工资如何计算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具体规定了三种计税工资办法:全月应纳税zhidao所得额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2000元的部份专10%253超过2000`5000元的部份15%1254超过5000`20000元的部份20%3755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份25%13756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份30%33757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份35%63758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份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份45%15375是按属每个人的工资算,不是按工资总额算应纳税所得额=3000-1600=1400应纳税额=1400*10%-25=115公司以发现金的方式发工资,在工资额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线的情况下,也是要扣个人所得税的。只要是工资所得,符合纳税标准的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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