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的房子倒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 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一、承租人可不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督促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屋交付存在缺陷,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复;逾期未修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怎么写租房合同安全问题在类 房屋出租的安全问题可在合同中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房屋维修责任,以及写明出租人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承租人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第1款,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