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交流到借调的转变 |
释义 | 借调人员和交流人员是两种不同的人事管理方式。借调人员是临时抽调,工作期限有限,工资在原单位发放;交流人员则是正式的人事手续,上下级行进行交流轮岗,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奖金绩效在总行考核。交流人员有期限,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法律分析 借调人员就是临时抽调,负责阶段性工作,人事手续是走借调手续,工资在原单位发,在总行领取借调补助;交流人员是目前人事管理的一种新举措,上下级行进行交流轮岗,走正式人事手续,有职务交流的还会有任命,但是工资还是在原单位发放,奖金绩效是在总行考核,应该还有部分差额工资也在总行发放,但是交流有期限,期满,回原单位工作。 拓展延伸 从沟通到跨界合作的蜕变 从沟通到跨界合作的蜕变是指在组织或个人间,通过有效的交流和合作,实现跨领域、跨部门或跨行业的合作关系的转变过程。这种蜕变要求各方能够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互信基础,通过分享信息、理解对方需求和利益,逐渐形成合作共赢的合作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各方需要超越传统的界限和思维模式,勇于尝试新的合作方式和方法,以实现更高效、更创新的工作成果。跨界合作的蜕变不仅能够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还可以推动组织的创新和发展,为各方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结语 通过借调和交流人员的方式,组织能够灵活调配人力资源,实现阶段性工作和跨界合作。借调人员在走借调手续后,负责临时工作,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同时领取借调补助。而交流人员则通过正式人事手续,与上下级行进行轮岗交流,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奖金绩效在总行考核。这种蜕变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互信基础,以实现合作共赢。跨界合作的蜕变不仅能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还能推动创新和发展,为各方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