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如何接续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一、医保卡如何续费 (一)现金缴费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参保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应缴现金至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费;(二)自助缴费持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自助缴费系统办理缴费业务。根据银行缴费系统提示,输入居民医保卡号完成缴费操作;(三)网上银行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系统办理缴费业务;(四)委托代扣持参保人员户口簿或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在银行柜台与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今后每年度居民医保应缴款项将由医保中心交由银行代扣。 二、宁波医保要交满多少年 宁波医疗保险要交15年才能终身享受。退休后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 (二)医保视作缴费年限加上2001年1月后基本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累积达到15年。 医保的视作缴费年限包括养老的视作缴费年限及2000年12月底前养老的实际缴费年限,但不包括2001年1月后补缴的2000年12前的养老年限; (三)2003年1月后的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积达到5年。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年限不足的可在办理退休时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延缴。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之前虽然医保年限已满也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暂停医保缴费则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暂停待遇享受。 计算方法如下: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三、医保为什么强制补缴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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