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是工商局的下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几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合并组成,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级和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建设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开展执法监督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相关执法监督情况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