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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释义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无故拖欠工资的概念如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无故拖欠工资的概念如下:《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拖欠工资问题的法律解释及应对措施
    拖欠工资是指雇主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未按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对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提出要求支付工资的书面通知;其次,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和支持;最后,如有必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与雇主沟通、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并在必要时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政府应加强监管,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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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