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上没有公章生效,但要求合同上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选择盖章、签字、按手印其中一种方式即可。但如果合同上没有盖公章,也没有签名或按手印的,合同不成立且不生效。合同上没有薪资待遇不算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