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多少天以上算拖欠,现在还没有明确,不过至少超过你就可以主张拖欠。 2、工资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或雇主;也就是谁雇佣你你找谁; 3、如果是用人单位拖欠你的话,你可以向劳动执法监察科室投诉,该科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交员工花名册、工资表、社保缴费表等单位保管基本信息,还可以去单位现场调查基本事实,这个部门投诉更有利于解决你是否与单位存有劳动关系,但执法部门不会出具 劳动关系证明 ,若你需要改证明还需要向仲裁科室申请 确认劳动关系 的仲裁。但一旦用人单位否认你劳动关系或对工资、社保等事项有争议的,你还需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达到保护你劳动权益的目的; 4、解决拖欠工资、 不缴纳社保 、不给加班工资、不给年假工资、不给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另外一个途径就是向注册地或 劳动合同履行地 (干活地)的仲裁科室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科室会根据你提交的证据来裁决是否支持你的诉求;一旦仲裁结果下来,一方不服可 向法院起诉 。 5、若是个人雇主拖欠你工资,你最好找到个人雇主的个人信息、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双方约定工资报酬的证据,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劳务工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