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社保转大连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外地社保转大连手续:参保人员由外省市转入至大连就业的,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同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后续转移接续业务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省内社保转移: 一、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1、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2、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二、省内社保转移适用对象 1、按照各省市的规定,在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2、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四、省内社保转移账户转移 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1、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2、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跨省社保转移: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二、转移程序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办理社保卡转移: 一、社保卡,总称社会保障卡,是记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所需资料 二、申请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表》; 3、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7、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8、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转移的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四、办理转移流程 1、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5、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a、《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b、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c、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2、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3、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4、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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