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违禁品警察怎么知道的? |
释义 | 律师解析: 居住权人是否可以让其他人来住取决于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人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居住的要求,则居住权人的权利义务按照通常情况下为满足居住需求而占有、适用房屋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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