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离职时带走个人份,单位存档。如需证明,可开具离职证明。新单位可能要求离职证明和薪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双方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或终止的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法律分析 需要带。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的,离职的时候带走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单位的劳动合同单位来存档,是不需要给离职员工的。如果担心后续纠纷,可以请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而且找新工作时,有的新单位也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和薪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离职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离职申请所需文件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离职申请书:详细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2.离职通知函:正式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函件。3.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4.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包括离职日期和离职原因。5.工资和福利清单:列出最后一次工资、奖金、补偿金以及未领取的福利。6.假期结算:请假记录和未使用的年假结算。7.公司财产归还:归还公司财产,如钥匙、设备等。8.其他相关文件: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个人情况和用人单位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所需文件清单。 结语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离职时带走个人份,单位存档。离职员工可请单位开具离职证明,以防后续纠纷。找新工作时,新单位可能要求离职证明和薪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离职申请所需文件清单通常包括离职申请书、离职通知函、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工资福利清单、假期结算、公司财产归还等。具体需求可与用人单位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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