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不管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法院都应该依法采取执行措施进行执行。2、在执行中,法院首先会通知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并会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之后,如果未履行的,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并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及早履行。3、如果在采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中止执行或终止本次执行,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或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