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增值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二、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增值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房屋出租(经营用)每月应纳税款:营业税及附加为租金收入5.5%,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个人所得税为[租金收入-维修金等支出(每月限额800元,凭正式票据)-各类税金-800元20%,另外如果签订合同还须交印花税为租金收入0.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