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错峰出行范围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2、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法律依据: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 第一条 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