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实用新型属职务发明吗? |
释义 | 可以是职务发明,也可以不是,实用新型只是专利的一种类型,是否属于职务发明,要根据法律条款来判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的概念对应非职务发明,而实用新型是专利的种类。所以,职务发明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两者都属于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一、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有哪些 1、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 2、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使用专利产品是否需要授权 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需要满足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主要为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实质条件主要为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授权只是一种专有权的权利保障,毫无其他任何意义。专利产品与其他产品生产无异,如果属于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的产品,依法必须办理,如压力容器、高速运转设备等,使用中有可能具有一定危险性或危害性的产品。但是一般产品都不需要办理。 二、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①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 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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