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是哪 |
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一、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的要求有哪些 行政决策的要求:1.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决策的主体是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2.客体的广泛性。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社会公共事务。其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3.目的的非营利性。行政决策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均衡地协调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确保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4.目的的合法性,即必须依法决策。5.地域效力的普遍性。行政决策的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6.决策执行的强制性。 行政执行的要求:行政执行需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行政执行活动必须在行政决策的指导下进行,行政执行过程是行政管理机构对人、财、物的有机组合过程,行政执行具有经常性、连续性、时效性、灵活性、层次性。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有: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