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
释义 | 1、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2、协议离婚的话,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以。3、如果在结婚后搬迁,户籍已经改动的,那么在现任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所以不一定在原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4、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也不必考虑结婚登记地点。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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