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定额调整:近三年没有变化,1995年前退休的每月增加45元,1996一2005年退休的,每月增加40元,2006年以后退休的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没有变化,与基本养老金有关,2018年1.4%,2019年1.5%,2020年1.6%,2021年理论上有可能是1.7%。 3、倾斜调整:也是三年没有变化。针对不同年龄段老人和边远地区人员额外每月增加养老金。目前湖北属于边远地区的地方包括: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