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在校打闹致伤谁来赔偿 |
释义 | 学生在校打闹致伤由致害的学生家长来赔偿。 赔偿范围如下: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伤残赔偿: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的过错,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属于意外的,学校并无过错的,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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