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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释义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有了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1)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3)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3)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3、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
    4、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1)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
    (2)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5、用人单位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裁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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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