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
释义 | 商标纠纷管辖法院如下: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商标纠纷管辖法院如下: 1、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 拓展延伸 商标纠纷案件的法院选择和管辖权问题 商标纠纷案件的法院选择和管辖权问题是指在商标纠纷案件中,当涉及跨地域或跨国界的纠纷时,需要确定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并负责审理此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商标纠纷案件应由被侵权方所在地或商标注册地的法院管辖。然而,由于国际商标纠纷的复杂性,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域的案件可能需要考虑国际公约、地域原则、选择性原则等因素。在确定法院选择和管辖权时,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地域联系、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诉讼费用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高效的解决商标纠纷案件。因此,商标纠纷案件的法院选择和管辖权问题是需要仔细研究和权衡的重要问题,以维护商标权益和促进国际经贸发展。 结语 商标纠纷案件的法院选择和管辖权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涉及到跨地域或跨国界的纠纷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商标纠纷案件由被侵权方所在地或商标注册地的法院管辖。然而,国际商标纠纷的复杂性需要考虑国际公约、地域原则、选择性原则等因素。在确定法院选择和管辖权时,需综合考虑地域联系、法律适用、证据收集、诉讼费用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高效的解决商标纠纷案件,维护商标权益,促进国际经贸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 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第七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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