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胁迫、诱骗或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