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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慢性肾病是否可以通过购买多份保单的方式来规避拒赔风险?
释义
    法律分析:购买多份保单并不能完全规避慢性肾病被拒赔的风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无故拒绝承保或者无理由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对投保人隐瞒或者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可以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投保人故意造假,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核定医疗费用时,应当按照医疗服务实际需要,结合医疗技术、价格水平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原则予以确定,不得超过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
    综上所述,即使购买多份保单,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患有慢性肾病的事实,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保或解除合同。此外,即使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也需按照医疗服务实际需要予以确定,不得超过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因此,购买多份保单并不能完全规避慢性肾病被拒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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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