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事诉讼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想活了可以申请死刑吗 不想活了是不可以申请死刑的。在我们国家,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定罪量刑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因此死刑不是随便想申请就可以申请的,如果真的由于犯罪了想死,这也只能由法院决定。 二、法院与检察院的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同属于司法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和作为控方出庭。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和提出抗诉等。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三、人民法院有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哪些权利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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