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式、契约式、虚拟式、组合式、有限合伙制、信托制。 一、私募基金是否需要提风险 私募基金需要提风险,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二、基金受法律监管吗 基金受法律监管。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 三、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一、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不同。 四、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