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走私珍贵动物 、珍贵动物制品罪认定标准是: 1、侵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年满16周岁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4、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