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户主身份证复印件、购房销售发票复印件、销售合同以及最终补充合同的复印件、完税凭证。并且办理房产证时,最好是本人去,如果本人不能去的,需要委托他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