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不同的材料,个体营业执照需要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等,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签署的证明和章程等。 法律分析 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二、办个体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三、办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结语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个体营业执照和工商营业执照。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人员关系证明等材料。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则需要提供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签署的相关证明和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工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八条 经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应当向当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乡镇企业改变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业、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应当报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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