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去办手续当天完全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完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后依然愿意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后办理离婚登记。此时,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分手需要冷静期吗 分手需要冷静期。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离婚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首先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应当在这三十日届满之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在此规定期限内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将予以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