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在收入中扣除的支出凭证的管理规定。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结算单据、合同、协议、决议、备忘录等。 2. 税前扣除凭证的要求:企业在扣除支出时,必须具备税前扣除凭证。税前扣除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税额、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3. 税前扣除凭证的保存: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将税前扣除凭证按照年度分别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4. 税前扣除凭证的使用: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将税前扣除凭证进行分类、归集、核实,并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申报。 5. 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的税前扣除凭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进行调整和纠正,并依法处罚。 总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必须遵守的规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保存、使用税前扣除凭证,以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税前扣除凭证不规范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