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招标投标合同中禁止加入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无效条款,具体如何界定需要参考合同文本、合同交易习惯、一般原则等因素。法院判决亦是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损害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中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前款规定的,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整个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