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长期修病假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员工长期修病假后,根据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结束后仍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不同性质而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照发工资,企业根据制度决定是否发放。病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和在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工作年限决定了具体的医疗期限。 法律分析 一、员工长期修病假多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长期病假,根据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三、职工病假的天数怎么确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长期修病假后,如果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范围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此外,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在职工病假期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照发工资,而企业根据职工性质实行不同制度,一般情况下不发工资。病假天数的确定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范围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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