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拖车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一定需要拖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取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车辆是否影响了交通状况,是否阻碍了其他车辆的行驶。需要拖车的情况主要分为车辆不能移动的;严重堵塞交通的;车主不在现场的;事故有人员伤亡的;车辆非法的等几种情况。 一、被撞车后怎么处理? 1、被车撞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 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最后,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7、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二、交警队拖车费收取规定 交警队拖车是不得收取费用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于违反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法律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警队指定的地点停放。交警队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交警拖车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拖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部门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辆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拖车费,让车主交拖车费于法无据。 三、倒车刮了一下是否算逃逸 倒车刮了一下是否算逃逸视情况而定。倒车刮了一下不知不觉就离开了,不算逃跑。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倒车是否属于逃逸,取决于行为人是否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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