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合同需要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包含四个方面: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属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改动可被发现、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改动可被发现。签署人签署自己的名字并不重要,只要合同中有他的电子签名且未篡改即可生效。 法律分析 不一定。要想让电子合同产生法律效力,需要使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根据《电子签名法》,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因此,在签署电子合同时,签署人的姓名并不是关键,只要合同中有他的电子签名并且签署过程中未被篡改,合同就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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