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2、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隐瞒婚前有孩子另一方能申请撤销婚姻吗 一方隐瞒婚前有孩子的,另一方是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这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离婚的情形。 但,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五)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民法典夫妻分离几年婚姻无效 离开几年都不会导致婚姻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会导致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儿子21岁了咋个写离婚协议书呢 儿子21岁结婚还未到结婚法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需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婚姻无效,不需要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发现符合法定婚姻无效情形的,宣告婚姻无效。具体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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