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船舶登记吨位分为总吨位和净吨位。船舶登记吨位是为船舶注册登记而规定的一种以容积折算的专门吨位,主要用于船舶登记,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建立船舶登记簿,载明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十条隐瞒在境内或者境外的登记事实,造成双重国籍的,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吊销其船舶国籍证书,并视情节处以下列罚款:(一)500总吨以下的船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501总吨以上、10000总吨以下的船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三)10001总吨以上的船舶,处以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 |